2196粒豌豆的爱情 – 女娲之爱

2196粒豌豆的爱情

( ) (作者:王国军)

那一年,她十六岁,花一样的年龄。只因父亲在单位聚餐时,不小心说了精神决定物质的话,就被打成左派,关进了监狱,母亲气得跳楼,她也从一名幸福的高中生变成了人人不齿的改造对象。

她被送到了北大荒的一所小农场里,出工,收工,接受改造。

最怕的就是开集体大会的时候,她经常被揪出去。

她低着头,跪着,她得顺应大家的意思,要不然每个人一口唾沫就可以把她淹死。她还把生日时母亲给她买的衣服剪成了破烂,一头乌黑的秀发也变成了齐耳短发,白净的皮肤也晒得黝黑,一个女孩子的青春,不再鲜艳。

那一次,刚收工,瘸腿队长突然喊她过去,说她是资本主义的走狗。所谓走狗,是搜到了她圆珠笔和日记本。队长要把搜到的圆珠笔和日记本,进行销毁。头一次,她进行了反抗。队长就揪住她的头发,拼命地往墙上撞。

突然,从外面跑进来一个汉子,死命地抱住队长,所有的人都捂住鼻子。那是一个乞丐,从小没爹没娘的,没有人会和他计较。队长也厌烦他,便松了手,拍了拍身子,就走了。

他望着她,一脸的傻笑,不要怕,有我在你旁边,没有人敢欺负你。她看着他,感激地点点头。从此,他天天都在农场里转悠,没有人再找她的麻烦,因为他会为了她去拼命。

知道她营养不良,他便想方设法地弄些干净的东西送过来,那一小袋豌豆,便是他亲自为她炒的。

他对她的好,她心里明白,有时,她想,嫁给他算了,让一颗飘泊的心也能有一个温暖的港湾。可是又觉得心有不甘,她本不属于这里的,她经常遥望南方,对他说,那里才是我的根。

高考恢复后,她回到了城市,她叫他一起去。起初,他不愿意,她说,他不跟着走,她身边就没有一个亲人了。

他包揽了所有的家务活,柴米油盐,拖地洗衣,他还找了两份兼职。他说,你只管好好准备高考,别的事不用你理。有泪,点点滴滴,她第一次拥抱他,心里却想,此生嫁他,也无怨无悔了。后来,她考上了清华大学,成为了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幸运者。离开时,他说,你好好的去吧,我在家里等你。

一晃三年过去了,大学毕业后,她有了出国深造的机会,是去美国,她特意回家问他。他还是那句话,去吧,我在家里等你。

她想把婚事先办了,他却不同意,他说,把你父亲接出来再说。她没有再坚持,她还年轻,她还有大把的梦想要去实现。

在美国,她拼命地学习,她不想他撑得太累。硕士毕业后,当地许多公司对她伸出了橄榄枝,这些,都是她曾经的梦想–拿到绿卡,过着红酒咖啡的悠闲日子。可是,她拒绝了,她知道他不愿意过去,他的根在家里。

她回到家,父亲正在家里悠闲地抽着烟,她问,他呢?父亲说,知道你要回来了,他正在厨房忙着呢。

她跑到厨房里,他正在烧着可口的饭菜,一屋的青烟缭绕。见到她,他说,回来了啊。她轻轻点头,再也不走了。他把行李提到房间里,他说,房间都给你准备好了,我就知道你要回来了。她哪里知道,他每天都在做着她回家的准备。

晚上,他拿了一个瓶罐出来,里面是满满的豌豆,他笑着说,也不知道你去了多久,我便一天放一粒进去。她留着泪数着,整整2196粒豌豆。他没读过书,看不懂电视,也不知道日历,便只好用最笨拙的办法记录她离家的日子。

那2196粒豌豆,是2196种思念,是2196声爱的呼唤,她默默地数着,捧着,泪也洒落一地。

(作者:童馨儿)

其实他不老,今年也不过50整。按报纸杂志上说的,他不过正值风华正茂的旺盛中年。他长得高,是个注重保持身材的人,每天必做50个俯卧撑,抽烟的姿势很酷,有间小小门面,专门出售据说既火暴又超值的碟片,进账尚可。除了他的头发不太争气,哪怕他再精心护理也日渐稀疏之外,他真的没什么缺点了。

他22岁结婚,23岁有了女儿,然后30岁的时候离婚。他总遗憾自己的人生开始得太早,懵懂间一切已成定局。他经常跟我提起最糟糕的时候,妻子走得义无反顾,他不会做饭不会洗衣服不会帮女儿扎辫子;他经常找不到自己的外套和女儿的裙子;每天早上怕自己睡过头,在房里搁五个闹钟,六点五十分准时一齐号叫……

给他介绍对象的人络绎不绝,女儿虽小却也明白。每次他要出去相亲,总会发现不是一早准备好的领带不见了就是白衬衣上沾了黑墨水。她还不让他亲,把玩具踢得一屋子都是。他有点生气,觉得这孩子不懂事,看来还真得找个人管管她。

一段时间下来,终于碰上个合适的,就揣着小心带回家来,女儿表现得很乖,吃完晚饭说到同学家做作业。他心花怒放地和女人谈天论地,认真地憧憬以后的生活。等清醒过来,突然发现夜已三更,女儿还没回来。他有点心急,送走女人后就到处寻找,结果发现女儿坐在巷口垃圾筒旁,脸上带着成熟的忧愁。

他突然就落泪了,从此再没去相亲。

我有点不相信,这样的情节太过矫情了。可他坚持说,他有个最聪明的女儿,知道他的软肋在哪里,一出手就命中目标。

时光荏苒,他一下子就从一个英俊小伙沦为一个整天为脱发忧心的小老头。他变得越发婆婆妈妈,一天可以给我打好几通电话,内容无非是买了新鲜香菇正好炖土鸡或者楼上的人又把水洒到阳台上了。我不胜其烦,冲口而出,小老头,你还是找个伴儿吧。

这句话让他耿耿于怀。他追问我,我真的老了?真的?很老了?又幽怨地埋怨我,你嫌我了?你烦我了?

我只好跑去厨房洗碗刷锅,然后拖地板。他站在一旁指指点点,女孩子家就得会点儿家务,不然谁娶你。唉,什么时候才有人肯娶你啊。脾气倔,人又不够漂亮,一点也没遗传我的优点……

忘了说,他虽然一直没有爱情,但一点也不妨碍他很时髦地自恋着。

他开始去小区的公园跳舞,看样子是颇得一群老太太的青睐。我每次去找他吃饭,总能看到他坐在一群老太太中间谈笑风生。我取笑他,可别挑花了眼。他却说,在你没嫁之前,我不考虑个人问题。他的表情很严肃,有点像从前检查我的作业本。

我轻咳一声说,这种事急不来。

他白我一眼,不急更不来。

他要求我去相亲。我一下子把嘴里的茶喷了出来。我貌美如花,才华横溢,收入丰厚,我用得着相亲吗?他说,姑娘,你很快就30岁了。我30岁的时候都离婚了。你凭什么不结婚?

他拒绝吃我做的饭,自己去煮面条,故意煮糊了,坐在我面前大口大口地吃。看《晚间新闻》时他就哼哼,肩膀痛,腰痛。我要帮他捶捶,他板着脸不让。他第二天干脆坐在阳台上发呆,满脸忧愁。

我软下来,说,好嘛好嘛,去相亲。

他的老脸一下子笑成了一朵花,跑到厨房去掀锅盖,然后生气地埋怨我,昨晚的剩饭呢?你要饿死我啊。

这么不可理喻的老头,我还真想出嫁了,于是认真地挑了几件漂亮裙子,还刻意地化了淡妆。一连几场亲相下来,统统没有第二出剧情上演。

他比我还沮丧,愤愤不平地嘀咕着,不是说得挺好的嘛,那些老太太对你满意得很。

原来他在公园里跟老太太们套近乎,不是为了自己的老伴儿问题,而是为了我的终身大事。我又羞又恼,警告他再到处推销我的话,与他势不两立。

他自知理亏,一连几天炖了汤等我。

他也不去公园了,在阳台清出一块空地,不知上哪弄了些泥土来,用小木条钉了个栅栏围上,专心致志地种起东西来。我以为他在种花,很热心地去网上给他买了些花籽,后来发现他种的是小树苗。这老头是越发怪了,树苗有什么好种(少女,www.027XO.com)的。

他冲我神秘地笑笑,说,这是爱情树。

我张张嘴,想笑,又忍住了。是谁说的,人越老就越像个孩子。算了,由着他去吧。我去书房敲电脑,他跟着走进来,你别不相信,这爱情树种下去,许个愿,等它长起来,许下的愿望就会实现。

我头也不回,问,小时候我是不是也是这么天真?

他笑了,一脸神往。你种过的,以前我们住老房子,有个大院子,你看到隔壁阿婆种瓜苗,转眼间就长得一地的藤,你也闹着要种。

我种了什么?长了没?我敷衍着问。

他良久才回答,你裁了一堆的小纸片,每张都写上妈妈两个字,然后埋在土里,你种的是妈妈。

我的手指蓦地忘了动作。他站起身,走到阳台去看他的小树苗。我突然发现,他的背,有点弓了。看上去,像是比从前矮了几厘米。

(作者:维亚切斯拉夫.杰格杰)

他来自顿河之滨,她来自库班河畔。

他是军队里的炮手,她是战地面包房工人。

他有很多故事,但基本上都是不幸的经历,可现在在战场上,从前的那些事儿,什么工作啊、妻子啊、家中的吵吵闹闹啊,仿佛都不曾存在过。

她呢,据同伴们说,有一个年迈的母亲留在故乡阿尔马维尔。母亲身患重病,无钱医治,所以她就跑到军队里来当了面包师。一天800卢布,在俄罗斯哪儿还能找到挣这么多钱的地方呢?

他和她没说过一句话。每次见面时,她都在切面包,而他则像其他那些全身脏兮兮、满身是汗臭味儿的年轻士兵一样,排着队去领面包,然后默默地接过自己的那一份。他很喜欢那种皮烤得黄黄的,甚至有点儿焦的面包,最近她总是给他留着这样的面包。

有一次,她把一大块冒着热气的松软面包放到他粗糙的大手里的时候,两个人的手指无意中触到了一起,于是他们同时抬起头来互望了一眼,他一双灰色的眼睛微微泛绿,她一双棕色的大眼睛闪耀着琥珀色的光芒。

这就是他们交往的全过程了。

他知道她叫奥克桑娜,这个名字现在已经不常用了。他的名字她当然不知道。对她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来说,他的名字有什么意义呢?他只是一个穿着破旧的军装、头发花白的炮手,因为逃避生活中的种种不幸才不得已跑到战场上来。

这么说也不准确,他似乎还对她说过两次”谢谢”,她也短短地回过一句”不客气”。现在这些绝对是他们交往的全部了。

他最近这几年的生活已经不能称其为生活了,只能说生存而已。他每天郁郁寡欢,孤独苦闷。他已经不愿再相信女人,他觉得女人们都已经自甘堕落了,只追求金钱、名牌和消遣享乐。电视上的安全性行为宣传、加纳利群岛的旅游广告和法国香水的诱惑,彻底摧毁了俄罗斯女人。她们现在根本不再梦想生孩子,而只梦想着有一天能拥有一双范思哲的长筒袜。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甚至认同了正在跟他们作战的那些”野兽们”的看法:俄罗斯妇女出卖了灵魂,我们已经没有未来,我们的民族注定要灭亡。

他曾深爱自己的妻子。妻子是一位钢琴家。但妻子认为他配不上她,所以就跟一个相貌丑陋、身材瘦小的调琴师混到一起去了。更荒谬的是,她还三番五次地跑到他任职的警察局去找他的领导,先是要求收缴他的猎枪(他从16岁起就酷爱打猎),也许她觉得那支猎枪对她是一个威胁。然后是没收他执勤() 用的武器,最后又彻底把他从警察局赶了出来。他挣的那套房子,她分给了他一半,但一直不给他钥匙,只她一个人住着。他只好四处流浪,有时候去父母家住,有时候随便找个地方凑合一夜。后来他不得不同意妻子提出的条件,离婚后把狗窝分给他(没有别的意思,就是狗窝,他以前给狗盖的小房子),这还多亏了邻居们的谴责让她良心发现。他在狗窝里住的那段日子简直不堪回首,特别是晚上,他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出去买一瓶酒,然后一醉方休,如果兜里还有点儿钱的话……

后来战争爆发了。他自己主动去了征兵处,被分配到了哥萨克独立团。就这样,他这个从前的警察,现在的下士,就上了战场。一年过去了,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战争机器,做梦时再也不会梦见那些被他打死的”野兽”,开枪射击时手也不再发抖。

这就是他现在的生活。

但奥克桑娜的出现给他无望的生活带来了转机。

胜利日那天,团里组织了一次演出,奥克桑娜给大家跳了一支乔特卡舞。奥克桑娜从前在少年宫的舞蹈班学习过。在这个对每个俄罗斯人来说都是无比神圣的日子里,奥克桑娜决定给大家跳一支传统的民间舞蹈。她足蹬一双闪闪发亮的靴子,团里的能工巧匠还专门为她的靴子钉了一副铜鞋掌。她的双腿修长匀称,在木板搭起的舞台上快速跳动着、旋转着,亮闪闪的鞋跟在地板上敲击出明快的节奏,士兵们惊讶地张大嘴巴看着眼前这个翩翩起舞的姑娘。那天夜里,肯定不止他一个人失眠。

奥克桑娜成了团里真正的女王,很多人都跃跃欲试,有些人甚至采取了行动,但都没有结果。作为一个真正的哥萨克,她知道自己的价值,懂得把握自己。所以,他连想也不敢想了……

她是被两个身材健壮、满身泥土的士兵用担架抬进来的,抬到这个地下室来的。这个地下室原来是养殖蘑菇的地方,所以直到现在还有一股酸乎乎的味道,现在已经被改造成了临时战地医院。他来这里是给排里取急救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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