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夫之妇用假身份证跟我结婚 – 女娲之爱

有夫之妇用假身份证跟我结婚

我本来想告她重婚罪的,又怕孩子长大了,知道爸爸告过妈妈,心里会有阴影。小枝确实无可挑剔,但真没想到她会这么做。

  讲述人:江永富

  性别:男年龄:38岁

  职业:木工

  记者:刘晓宁

  姐姐帮我“捡”媳妇

  2003年8月26日,高小枝忽然出现在我们湾子,遇到了我姐姐。姐姐问她做什么,她说找老乡,再问她有什么事,她一下就哭起来了,说自己住在不远的镇上,丈夫眼睛有残疾,长期遭到虐待,只好跑出来了。

  姐姐让她先回去,她不走,说回去就是死路一条,还求姐姐救救她。当时我正外面做工,姐姐看她很本分,就打电话让我回来和她见一面。我一直觉得男人应该先成事业再成家,就把自己耽误了。年龄大了,我和父母都急了,一听说这件事,我就回来了。我看她还不错,两个人也谈得来,就说不忙结婚,先接触一段时间再说。

  (记者问江永富,高小枝是有丈夫的,你没顾虑吗?江永富回答:高小枝骗他说丈夫死了。这个谎言一听就是有漏洞的,但江永富说他们都没计较这个事情。)

  高小枝在我家住了大半年,邻居们都很喜欢她,她把我七十多岁的老娘照顾得也不错,还能勤俭持家。娶她做媳妇确实不错,她也一再催促结婚,我就陪她到娘家取了身份证,我们在2004年五一领了证。

  结婚前她说从婆家逃出来的时候,拿了两三千元钱,怕他们来打她,我给钱让她去还,她拿了钱并没有去,我也没说什么。

  她和第一个男人见了面

  结婚一年之后,她跟我说其实前一个老公并没有死,但她自打跟了我,就没和他们联系过。我说那你要去和他离婚,她说没必要,因为他们根本没领结婚证,而且她也不敢回去了。我没多追究。

  我对她确实很好,一个月一两千元钱都交给她保管,家里随么事都由她做主。去年5月22日,我们有了个女儿。

  今年4月,我得了胃出血,不能打工了,她去给别人做小工,每天25元。我心疼她,就说我一天可以赚100元,哪需要你来做这些,还几次把她赚的钱扔到水塘里。她说孩子吃奶粉、我生病了都要花钱,她能做多少就做多少。

  8月6日,我的病好得差不多了,想到很久没有出远门了,就和几个工友一起到河南信阳打工,想赚个万把块钱回来。

  就在我出门之后,小枝的娘家人来过,把她的电话号码要去了,她的第一个男人跟她通了几次电话。半月后,她还抱着女儿和他见了面,我嫂子知道了,劝她说永富对你这么好,你这是搞么事?她答应再不见面了。

  用假身份证领了真结婚证

  9月2日,老娘听到孩子的哭声,跑到屋里一看,女儿从床上摔下来了,而小枝不知到哪里去了。老娘给我打电话,我说她肯定有事出去了。第二天,她还是没回来。第三天,我从河南赶回来了,我一查座机的电话清单就知道她和那家联系过了,直接跑去找她。她曾告诉我,那家是很破的老瓦房,我一进镇就找到了。她前婆婆说她上山采茶去了,我找到大队书记,他又去把她找了回来。

  在场的有她前老公、我嫂子、大队书记、妇联主任和她湾子里的人。小枝的前老公也不算是难缠的人,只是说按照小枝的想法办就行。

  大队书记说高小枝害了两家人,属于典型的重婚案,追究起来是要坐牢的。她一听就害怕了,提议我到法院去和她离婚。我当天就跟她到了法院。我不想离婚,只是想让法官告诉她,她的第一次婚姻是无效的,让她回心转意。

  法官见了我们说夫妻吵架是很正常的,让我们回去考虑10天后再来。9月13号我们又去了,她已经把起诉书写好了,法官一看说必须到被告的居住地打官司,我们只好又回到了我的镇上。

  没想到,那天我拿的是第一代身份证,法官说已经过期了,我让她在法院等着,我骑摩托车回去拿二代证。等我回到法院,她已经走了,法官说她还没立案就离开了。

  我打电话给她,她说想到民政局去离婚。这个时候她还向我透露,她和我领结婚证时用的身份证是假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从没想过这件事会变得这么复杂、这么矛盾。

  她不肯回心转意

  我每天在家里怄气,一点干活的心思都没有。高小枝当时在木兰山上的一个餐馆里打零工,我找到她,她还是一口咬定不回来,我说我对你那么好,她说她男人也对她很好。我问她:那当初为什么离家出走,她不吭声了。

  我说你这样对我的打击很大,把我和女儿的一生都毁了。农村是个传统意识很强的地方,女儿一定会遭人白眼的,你让她怎么做人。

  她动摇了,答应考虑一下,到了下午,我给她打电话,她还听两句,后来干脆不接电话了,我给她发短信,她也没回过。

  我本来还想告她重婚罪的,又怕孩子长大了,知道爸爸告过妈妈,心里会有阴影。如果没发生这件事,我对小枝确实无可挑剔,但真没想到她会这么做。她先是丢下了儿子跑到我这里,现在又丢下只有1岁半的女儿又跑了回去,真是太狠心了。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想让她回来跟我好好过日子,不怕你笑话,我对她确实很有感情,她走后整日以泪洗面。

  (江永富很肯定地说一起生活的4年,两人感情一直很好,与第一个男人见过一面后,小枝就动心走了。为什么这样,江说他也不明白。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俊认为:高小枝在新婚姻法生效(1994年10月1日)之前,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与前一个男人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两人是夫妻,应被认定是事实婚姻。那么她与讲述人的婚姻自然没有了法律效力,必须被解除。

  而高小枝明知自己有配偶,又与讲述人领取结婚证的行为涉嫌重婚罪,讲述人可提起诉讼并要求精神赔偿。)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有时候会对讲述的故事无语,因为对于当事人的生活状态,没有办法拿那一套关于命运与意志、理性与,尊严和幸福的价值观来评价他们。他们不计划未来不谋算现在不追寻意义,他们只是活着,遇到什么就是什么。

  人活着,人就只好活着。余华的小说《活着》写出了人活着的无奈和悲哀。清醒者的无奈和悲哀是因为最终发现活着没有意义,如果本就无知无觉无意义地活着,是更深一层的无奈和悲哀。就好比同样在灾难面前,小孩子的命运会比成年人的命运更让人揪心,因为他们无法对自己负责。

  不管活着有意义无意义,至少我们得对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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