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海燕的裸照被抓事件原因真相揭秘 – 女娲之爱

叶海燕的裸照被抓事件原因真相揭秘

  叶海燕的裸照被抓事件原因真相揭秘

  叶海燕,笔名流氓燕,自由撰稿人。1975年生于武汉,曾任小学教师,文秘,及客家文化时空网站主管。九十年代末客居广西,2000年触网,在网上发表个人随笔,散文,短篇小说近五十万字。其因独特的风格与见解,轻盈俏皮的文字,吸引了众多读者,成为着名网络女博客。2003年后,成为着名女权工作者,2005年,出版个人随笔集《夏花禁果》,2006年创建红尘网。2013年5月27日,叶海燕就校长带小学生开房事件,在海南省万宁市第二小学门口举牌抗议:“校长,开房找我,放过小学生。”瞬间走红网络。2013年5月30日,叶海燕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博白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叶海燕被拘留事件全程始末:

  事件概述

  广西玉林市警方2013年5月31日向中新网通报,5月30日因持刀故意伤害3名妇女,叶海燕被玉林市博白县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3日(5月31日起执行),并处罚款500元。6月1日,叶海燕代理律师王宇向广西博白县公安局提交了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王宇称,叶海燕在事发时录制的几段视频能证明,11名闯入者涉嫌非法入侵、寻衅滋事,律师将向博白县警方申请立案侦查;并将对博白县公安机关给叶海燕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提出行政诉讼。

  警方通报

  通报称,2013年5月30日11时33分,博白县公安局接报警,称在博白镇饮马江二路46号出租屋有人被砍伤,请出警处置。博白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快速赶到现场,发现现场有3名妇女受伤,衣服被划破,伤口外露。经现场询问,3 名妇女系被一名叫叶海燕的妇女持刀砍伤,并指认叶海燕仍在室内。处警民警向叶海燕出示证件,将其传唤回派出所,并在现场收缴用于砍伤他人的菜刀1把。受伤的3名妇女被送到医院治疗。

  经警方调查,5月30日上午11时许,博白县妇女张某(61岁)、梁某(57岁)、覃某(61岁)等人认为2012年叶海燕在网络上污蔑她们所开的旅社为“性交易10元店”,并将她们亲人的照片传到网络上,造成家庭矛盾、名誉受损,为此找叶海燕讨说法,要求赔偿损失。叶海燕用手机拍照,受害人上前阻止,双方发生争执。叶海燕持菜刀将张某、梁某、覃某3人砍伤。其中覃某背部被砍4刀,张某左上臂被砍2刀,梁某左手虎口被砍1刀。经法医鉴定,张某、梁某、覃某3人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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