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夜他比我更爱我
那天晚上星星很少,没有月光。我和莫远走出“迷离”酒吧,胳膊与胳膊、腰肢与腰肢藤蔓一样纠缠着,带着模糊的醉意。我们甚至忘了仅仅3个小时前,我们还是陌生人。
莫远轻声问我:你住哪儿?
他的嘴里发出好闻的葡萄酒味,我确定他只是微醺。但我何尝不是?我的大脑无比清醒。肆无忌惮的清醒。那么,方才在酒吧门口,在十字街头颈项交错的亲密,似乎有点佯醉做戏的成分了。我心里叹息一声。笑了。有什么不可以?天黑相伴,天明分手,从此还是陌生人。
我指着对街那幢28层的酒店,一字一字地说:去最高层吧,我想离星空近一点。
房间里纤尘不染,我和莫远走进房间后莫名地松开相扣的手。人多时似乎容易入戏,当四周安静得只能听到对方的心跳时,我们为什么如此拘谨?
我径直拉开薄纱窗帘,窗外只有寥寥几颗星星。我说:“莫远,如果你真的叫莫远的话,关上灯吧,在我身边坐下。”
房间陡然暗了下来,一分钟后,我们才慢慢适应了近乎迷离的光线。我们爬上宽宽的飘窗,抱膝坐下。透明的玻璃窗外,星星不远,高楼下阑珊的灯火也不远。莫远的胳膊碰到了我的膝盖,虽然只是几寸肌肤的辗转与分离,但我的弦一下子绷得紧紧的,我因此而屏息静气。
两人都没说话,可四周的空气越发动荡了。
莫远的目光看着夜空,他因为沉默而显得更加神秘。许久,他长叹一声:“我的很多第一次都与她紧密相连,我的第一次,也是她的第一次。牵手,拥抱。接吻。做爱……”
他自顾自地说着,说得支离破碎,可是我能听懂。3个小时前,我们坐在酒吧角落里,单身,各捧一瓶红酒,遥望。不知不觉,我们坐到了一起。他说青梅竹马的女友明天要嫁人了,新郎不是他。
这样的故事简直俗到泛滥,以至于我们无需眉来眼去、试探、挑逗以及暗示,就在半醉半醒间心照不宣地牵扯着、纠缠着一同走出酒吧,走进暗夜,走进这个28层的房间。
“抱抱我,好吗?”我的请求突如其来,却也顺理成章。
莫远一愣,居然有一点羞涩与无措。我笑起来。站起身以玻璃为镜,缓缓褪去长裙,只留贴身的小衣。我青春光滑的皮肤,跳跃着一簇簇蓝色的火焰。我的手指沿着臂膀缓缓下行,直到掌心。指尖一阵干涩与枯萎,时间在慢慢爬过我的皮肤。
莫远的声音遥遥传来:“你在想念谁?”
是的,无数个这样的夜里,我独自舞蹈。用虔诚和欲念交织成想念,想念一个人。
一个叫槐的男人,是我的研究生导师,学业上的,精神上的。据说,暗恋是世界上最卑微的一种。研究生3年,我连表达也是不敢的,怕惊了他的耳朵,怕惊了他的贤妻他的娇子。
昨天是我毕业的日子,我告诉槐,爱他才是我今生惟一的事业。他低着头想了很久,那一刻我恍然大悟,原来我的心事他都知道。我求他握着我的手,他迟疑了一会儿,牵住我的手。我闭上眼睛,我的手在他的手心里开成一朵花。抚摩着他厚实的手掌,那每一道掌纹,似乎都是我无法预知和解释的命运。
我说:“将我拿去吧。”我只能将处女之身奉献给爱情。我把脸伏进他的掌心,泪水淹没了他的皮肤。我不是伤感,真的不是。我第一次知道触摸能让我如此快慰。我有些害怕。
槐默默抽出手掌。他说,找个同龄男孩吧,你们可以在阳光下接吻,在众人的目光里用同一把钥匙打开同一扇门,睡同一张床,那才是爱情。
莫远的手伸过来,清凉一片。我的身体无法自抑地战栗,是的,我一直以为槐的目光可以拥抱我的灵魂。现在我才发现,我的皮肤更需要结结实实的环绕。
我的手牵引着莫远在我的身体上探索。那是属于我的私密地图,平原,高山,丛林或是深潭。或轻或重,或酥麻如蚂蚁爬过,或如狂风骤雨,或如坐春风,或如摧枯拉朽。我所有的感官,所有的感知能力。都在那一刻发生了奇异的变化,它们既敏感又混淆。我饥饿的皮肤。在莫远的掌心里享受着盛宴。
我愿意飞翔或是堕落。愿意付出或是收获,愿意进攻或是沦陷。我靠近莫远的耳边说:“我俩都是伤心人,为什么不一起做些快乐的事情呢?将这件事做成爱的模样吧。”
莫远突然颓然,停顿。罢手。
我看见,自己皮肤上跳跃着的火花在狂风掠过之后,以更蓬勃的姿态一朵朵一束束一丛丛怒放。莫远一定也看见了,因为他用珍惜的目光看着我。他艰难地说:“明天早上请告诉我你的名字,也许我可以在太阳下追求你,和你约会。今天这个晚上,我们可以看星星。”
天亮之后,我会不会爱上眼前这个叫莫远的男人?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这世上有个很安全的男人,曾经比我更珍惜我的身体。是身体,不是贞操。是纯粹的爱情,不是所谓的处女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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