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情感:离婚后跟前夫又有了暧昧的交集 – 女娲之爱

口述情感:离婚后跟前夫又有了暧昧的交集

   我和子源都是那种脾气火爆的人,所以从恋爱到结婚,我们之间的战争就没消停过。起初吵得多也好得快,还真以为人家说“争争吵吵,白头到老”是至理明言。可是到了后来才发现,小吵小闹的确有利于加深感情,但动不动的大动干戈却真的很伤人,到后来,我发现我们之间已经没办法好好地说说话了,总是一开口就气冲冲的,似乎都有发泄不完的怨气。   其实我们是有着很深的感情基础的。大学的时候就开始恋爱,毕业之后由于工作问题两地分居。很多人都说两地分居的感情都无法长久,可是三年时光,我们居然挺过来了。那时候虽然也曾经隔着电话吵,隔着网络吵,可是因为长久的分离让我们之间的思念很甚,所以气消了,不用谁去求和,自然也就好了。但不知道是不是由于分离得太久,等他在这边稳定了又帮我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把我接过来之后,再相处的时候总感觉对方身上的某种改变让自己无法接受。   例如子源,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迷上了网络游戏。只要一坐到电脑面前,就是昏天黑地地玩,吃饭也叫不动。每天都会玩得很晚才睡,到了早上叫他起床他又是一肚子的恼火。我一方面很心疼他,一方面又觉得他太不懂事,太不懂得爱惜自己的身体。再想想每次他玩游戏的时候,我只能百无聊赖地坐在他身后翻翻杂志,或者去客厅看一些言之无物的肥皂剧,感觉真的很不好。有时候好不容易等到周末,想拉他上街去逛一逛,他就算答应了,也会在电脑前磨蹭好久再陪我出去。有时候太阳都快下山了,我们才匆匆出门,加上彼此都心情不好,很多次在大街上就吵了起来,然后刚到目的地就又各自打车回到家里。周末的时光就这样被完全浪费了。

  没有办法,我们只有选择离婚。可笑的是,结婚三年,我们只有在离婚这一想法上没有太大的分歧,而且一句没吵就和平分手了。   离婚后,我暂时对婚姻失去了信心,所以也没打算立即再去谈一场恋爱。而且不管离婚对我是不是一种解脱,可是相处了那么久,说分就分了,心里还是有一点失落的。人是自由了,没人和我吵架,心情也好了一些,可是每天下班回家后,总感觉心里空荡荡的,觉得时间大把大把地就从我指尖溜走,被我浪费掉了。   没过半年,我有些承受不住了,开始想重新去寻找一份爱情。也相了几次亲,可是我很遗憾地发现,自己再也不是从前那个纯真的小女生了,经历了一场婚姻之后,我似乎变得现实了很多,再帅气的男人也没办法让我一见钟情了。相反,我会很关心对方各方面的条件,以及性格。没有好的条件,不足以保持我目前这种安逸的生活,没有好的性格,我怕会重蹈我和子源的覆辙。   我有时候就想,子源会不会也和我一样呢?分手这么久,我们倒还真有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从来也没有联系过。那些共同的朋友,为了顾忌我们的心情,也很少在我们面前提及彼此。其实回头想想,以前那些争吵,大多都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许是因为我们在家都是独子吧,过分以自我为中心,对方稍稍一个眼神不对,也能引起一场大战。   也算是心有灵犀吧,我想到他没多久,他就给我来了一个电话,很客气地问我现在生活得怎么样。我就算过得再不好,在曾经的丈夫面前也得打肿脸充胖子吧,所以就说挺好的。子源呵呵笑着问:“有新人了吗?”

  我本来想说有,可是又想想,觉得不是很有必要在这方面骗他,就如实说了。没想到,他也告诉我,他和我一样,现在感觉是很想去爱,但是很难动心了。   电话里聊了几句,感觉还蛮投机的,所以我们就约了个时间说出去坐坐。   后来,这样的约会就成了一种惯例。通常周末的时候,我们会抽三五个小时一起吃顿午饭,再喝杯下午茶。其实我们的交往很正常,一点也没有暧昧的气氛。毕竟我们离婚是因为性格不合,而不是谁做了对不起谁的事,心中没有恨,离婚后做普通朋友也还是可能的吧。   有一次我们共同的朋友过生日,朋友来请我的时候,有些犹豫地告诉我,她也请了子源,问我介意不介意。我笑着说:“没事,我和他现在已经是哥们了。”   那天我们很自然地坐在了一起,有说有笑,朋友见到了也很高兴。子源一直是一个死要面子的人,每当有酒局,总是顶到死也要喝的那种。放在以前,见他这么死撑着,我肯定得生气,即使当时不翻脸,回家也得让他好受。可是现在不一样了,我们是朋友而非夫妻,我反倒帮着别人一起对付他,把他整得七荤八素的。   结果散场的时候,他就赖上了我,非得让我送他回家。没办法,我只好拦了一辆车,把他拖进了车里。我当时还不知道他家的具体地址,所以只好问他去哪里,结果他含含糊糊地报出了我家的地址。我的心里当时就是一酸——那是我们曾一起居住过三年的家啊。

  我没有再问他,而是让司机把车开到了我家门口,扶着他上了楼。   替他喂完醒酒药后,我就把他扔在沙发上,替他盖了一床毯子,自己进浴室去了。   等我出来后,我却发现他已经清醒了一些,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他看到我,突然怔了一怔,我这才意识到,我似乎忘记他是外人了,只穿了一件很性感的睡裙就出来了。我脸上一红,说:“我去换件衣服。”   他却说:“不用不用,挺好看的。我……可以借用你的浴室吗?”   我点了点头,领他去了浴室,给他找了条干净的毛巾,就去了房里。   我钻进了被窝,感觉自己的脸烫烫的,似乎已经预感到了这一天会发生一些什么。果然,他洗完澡后只穿了一条内裤就进了我的房间,也没征求我的同意就钻进了我的被窝。   我推推他,本来想抗议几句,可是当他一搂住我,我立即就软了下来,什么也没说就完全配合了起来。   半年,我们都有半年没有做过这种事了吧?其实就算有了新人,又有谁可以像我们这样对彼此的身体如此熟悉?闭上眼,我们仿佛从未分开过,那么默契地爱抚着,享受着最美好的时刻。   事后,他又点起了一根烟——这本来是我最反感的一件事,可是那天我却没有再指责他,只是问他:“这么久,你没去找过女人吗?是不是被憋坏了?”

  他笑着说:“我哪敢乱找啊,染病了怎么办?有那贼心也没那贼胆啊!”   我一撇嘴,说:“那不行,就把我这当免费窑子了啊?还上了保险的那种,我也得收费!”   他笑笑,又向我凑了过来,说:“别装了,你不也憋坏了,别告诉我你是性冷淡,无所谓哦。你要问我收钱,那你付给我什么?这年头,鸭子可比鸡贵哦!”   我猛地一拧他,他杀猪般地嚎了起来。我却能听得出来,他是甜蜜的,因为当时我的心里也是这样的感觉。   因为这一晚,我们后来的约会就改了时间。从午餐变成了晚餐,而晚餐过后,我们会回到我们曾经的家里,看看片,聊聊天,等到夜深人静,会心照不宣地同床共枕。   我有时候也问他,是不是对我有什么想法。他说:“倒是想有想法,就怕重蹈覆辙。反正我们暂时都不想找男女朋友,能鬼混一天是一天呗。”   其实,我的想法和他也差不多。因为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所以我对婚姻还是心存恐惧的。说是爱情的坟墓也许有点过,但是终日争吵的生活真的不是我想要的。而不是恋人,不是夫妻,相处起来就要简单很多。   比如,他依然可以把臭袜子满天扔,但是扔在他家里,我眼不见心不烦,也不会因此而大发雷霆。   我依然很懒很懒不愿意做饭,不过他每周只来一次,出去吃点小浪漫也理所当然。   我感觉像我们现在的这种状况是再好不过了,在一起的时候就只有开心,无论是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并且,我们不会去干涉对方,也不会被对方干涉。我们之间,没有责任,没有义务,有的只是无止境的享乐。我后来想,这也许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人热衷于找情人的原因所在吧?都说找来的情人都是有条件的,可是婚姻其实也是有条件的。相比而言,花点钱就可以完全逃避了责任与义务,只剩下享受与激情,对有钱人而言,找情人还是比找老婆划算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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